海德业委会(2004)1号公告
海德公寓广大业主:
2004年1月4日召开海德公寓业主委员会全体会议,海德公寓业主委员会作出如下决议:
一. 根据海德公寓业主委员会章程第十条、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,决定免除张丽瑛同志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职。因她不能胜任业委会及广大业主赋予的重任。但仍为九名业委会委员成员之一。这一决定已上报松江区房地局有关部门备案。
二. 海德公寓房屋建筑总面积达62042平方米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发(2003)31号、(2003)61号等文件精神,海德公寓应依法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。
以上决定 即日生效。
海德公寓业主委员会
2004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