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楼 2004-5-2 8:50:43
沪新建住宅进户收费有新规 本月起实行告知单制


本报讯:从4月1日起,本市实行《新建住宅小区入住收费告知单》(以下简称“告知单”)制度。凡未按“告知单”收费,业主可投诉、举报。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由业主支付的其他收费,符合相关规定,带有强制性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,须经市、区县物价局审核。


业主入住收费存在多收费、乱收费现象。据市物价局价格投诉中心介绍,目前市民对物业管理收费的投诉,占物业管理投诉的首位。“告知单”对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 

 
定,并相应列出收费依据和收费说明。凡新建住宅小区办理业主入住手续时,物业公司要向业主发放市房地资源局、市物价局联合印制的“告知单”。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“告知单”与本小区入住收费清单收费内容有异议的,物业公司要作出解释;业主未收到“告知单”的,可向市、区县房地局投诉;认为收费内容属违规收费或收费无依据的,可向市、区县物价检查部门举报。


被物价部门查出多收费、乱收费并勒令退款或罚款的小区,该小区经理当年考核为不合格,区、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注册资格,并记录进该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
 
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...
工具箱 [编辑]
本论坛不允许游客匿名发帖,请您登录后再发表。
登录搜房网
用户名:
密 码:
验证码:  看不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