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楼 2008-5-5 12:24:13
北京、南京已经上调普通住宅价格认定标准
南京现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:
2、价格标准
江南八区: 9900元/平方米以下;
江宁 区:    6000元/平方米以下;
江北片区: 4900元/平方米以下;

北京的相关标准:

一、2006年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,按照京建住〔2006〕267号文件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二、今后我市每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,均按市建委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市局不再另行通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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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贴 botongchow于2008-5-5 12:25:32 编辑过,共被编辑过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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