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楼 2007-6-15 12:47:16
房地产宏观调控“国六条”一周年纪念
国六条,去年这个时候是高频率使用专用的名词,在国六条下的实施办法里,还有的更专业的70/90一类专用名词,虽然很多人对其中的含义搞不清楚,但知道国六条里最实在的是即将要大量推“小房型”,好像房地产的问题就是出在“大房型”太多了。

就在国六条一周年之际,传来来全国房价继续上升的消息,据统计,今年5月份,全国房价涨幅排名靠前的城市有深圳、北京。这真是一个经典的纪念周年方式。深圳,是将香港开发模式第一处复制到内地的地方;而北京,是房产宏观调控诸如国六条一类政策的策源地。

在房价问题上,这几年,“租售比”、“收入比”、“住房痛苦指数”等指标早就全部超限了,而敏感的房价,还是义无反顾地往上涨。这种上涨的野蛮动力,其实是来自于某种缺失,是来自于对某种缺失的恐慌。一年来应该看得比较清楚了,这绝对不是如同一些人吃得太饱了,应该均点给另些个人的所谓调控的问题。调控的应有之义,应该是纠正偏差的一种手段。这种上涨的野蛮动力,其实上是来自于现行开发模式,这是来自一百多年前英国殖民者为香港而设计的房地产开发模式。

平心而论,如果没有国六条,这一年房价会更加失控,国六条对房价的疯狂炒作还是起到了相当大的震慑作用;如果没有国六条,人们会对出现的大批房奴、大量群租现象会更加惊慌失措,国六条使人们心存希望;如果没有国六条,开发商圈地、囤地、捂盘、哄抬会更加嚣张,国六条毕竟让他们有所收敛。

再平心而论,这一轮房价上涨,并不是始于国六条出台,早几年很书生气地取消“福利分房”,市场平白无故少了一大块供给的时候,有市场意识的炒手们已经开始下手大批吃货了。他们本能地判定,截断了一路主要供给渠道,短缺在所难免,物以稀为贵。

重新接通被截断的供给渠道,大量恢复住房保障供给,显然,国六条调控权限里做不到。国六条只是在关键时刻,对迅速吹大的泡沫起到了缓释作用。一周年后,这种作用的影响已经衰退。

这一年,在争论房价,哀叹房价的嘈杂声里,我们听到了“人人享有适当住房”的一丝佳音,期待这一天在不远的将来会来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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