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镶玉楼主 在2008-3-25 9:45:49写道:【
原帖】
——你觉得国家实施几小时工作制最合适。
几小时都合适,只是不要一刀切。有些工作要弹性,一周完成总时间才合理;哺乳的妈妈最好只工作4小时;远郊工作的朋友最好每天12小时每周3天半;轮班的就更不用说了;等等,真正的人性化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。
上下班时间是没有被包括的在基本劳动时间内的,但那是真实存在的。我们小区上下班来回3个小时的大有人在,因此,单一天的工作时间缩短,其实并不一定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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斑斑想法很好,但是我觉得工作时间要向因人而异MS不不大可能的了。
目前来看6小时工作制的可实施性不大,但是充分落实加班制度的可能性相对来说要大些,这些学者提出6小时工作制,还不如提出看如何充分落实加班制度,发完整的加班工资,甚至不加班。